关于印发《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及退出现役后复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7 发布人:art阅读数: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征兵领导组和征兵办公室。
组 长:陶功定
副组长:张惠选 韩 焱 白培康
成 员:尹建平 潘晋孝 孙华东 邱建国 雷锋斌
王振荣 杨正民 叶玉刚
各学院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
征兵办公室设在校武装部。成员单位:武装部(常务)、组织部、教务处、安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财务处、校团委、各学院
二、工作职责
武装部职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日常工作;落实上级兵役机关征兵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及相关咨询工作;组织应征学生报名登记、初检初审、上站体检;协助被兵役机关批准入伍的学生办理入伍手续、休学手续、离校手续;负责将兵役机关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发放给学生本人,并将上述材料复印存档备查;将批准入伍大学生名单送达各相关部门和学院;根据退出现役学生的复学申请,审查其服役期间表现和退出现役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复学依据。
组织部职责:负责学生入伍和复学后党组织关系的接转。
教务处职责:负责做好应征入伍学生的学籍审查、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工作。
学生工作部职责:负责核准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数额,汇总应征入伍学生寄送来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需加盖批准入伍地武装部公章)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并向上级资助管理中心报送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材料。学生退出现役后,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需加盖退役安置地武装部公章)和《退伍证》复印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职责:将毕业生应征入伍政策宣传纳入就业指导,加强对应征入伍学生的档案管理。
财务处职责:负责审核被批准入伍学生的缴费情况,并对被批准入伍学生专门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安全保卫部职责:负责在学院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协调上兰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进行政治审查,将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见栏;做好入伍学生的户
籍管理工作(每年学生毕业时,武装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各学院需分别提供一份应征入伍学生名单,核对无误后,方可保留户口,名单若不符,将不予保留户籍)
校团委职责:负责学生入伍和复学后团组织关系的接转。协助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
各学院职责:配合武装部做好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宣传发动工作;对应征入伍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初审,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做好入伍学生的成绩留档、学籍保留、户籍管理和退出现役后学籍恢复、住宿调整、组织关系接转
等工作;协助学生工作部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工作。
三、征集对象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依法征集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
四、应征条件
1.
年龄条件:年满18 22 周岁的男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4 周岁;年满18 20 周岁的女性在校生,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2 周岁。
2.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征集服现役的学生必须是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上进、勇于奉献,决心保卫祖国、敢于牺牲奉献的优秀大学生。
3.
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入伍流程
1.
网上报名阶段:4 -6 月,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
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应征报名网址:
http://zbbm.chsi.com.cn
2.
初检初审阶段:6 月底前,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应征对象。
3.
复审应征阶段:7 月底前,确定为应征对象的学生到学校武装部(毕业生到生源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4.
审批定兵阶段:8 月底前,尖草坪区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接兵单位,组织体检、政审合格的在校生(毕业生)进行面试,确定入伍名单。
5.
批准入伍阶段:9 月初,尖草坪区武装部为学生办理批准入伍手续;校武装部组织召开入伍学生欢送会,并通知学生到(指定地点集合)部队报到。
6.
总结归档阶段:9 月底前,学校武装部对本年度征兵入伍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批准入伍学生花名册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和学院,归档保存。
备注:征兵各阶段时间如有变化,以当年上级征兵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退出现役后复学规定
1.
被批准入伍的学生按规定保留其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退出现役后一年内不办理复学手续,取消复学资格,视为学生自己放弃复学。
2.
对已取得的学分,在复学后有效。
3.
入伍后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而中途退役的,学校准其复学。
4.
复役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予复学:被除名、开除军籍、判刑的。
5.
复学时,本人须提出书面复学申请,并符合复学条件方可复学。
七、应征报名办法及要求
1.
本人持书面申请,并经所在学院批准,在规定时间到校武装部报名。
2.
学生应征入伍需征得家长同意(书面)后,方可报名应征。
3.
应征学生应按要求参加体检、政审。
4.
应征学生应遵守征集过程中的相关要求规定,否则被视为自行放弃。
5.
学校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做好被征集学生体检、政审、学习考试、保留学籍、复学工作以及入伍前思想教育等工作。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征兵领导组。《我校学生应征入伍及退出现役后复学实施办法》(校学〔200712 号)同时废止。
附件:1.我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流程
2.
我校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工作流程
附件1
我校在校生(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工作流程
武装部根据兵役机关的征兵通知,开展宣传动员工作(时间:4 月至5 月)
报名:1、本人网上实名注册。报名网址:
http://zbbm.chsi.com.cn
2
、武装部组织现场报名:需提供免冠照片4 张(底色不限),身份证、
学生证。报名地点:小白楼(武装部军事训练科),电话:3925528(时间:5
7 月)
武装部根据兵役法机关规定的体检时间组织报名学生上站体检(体检医院以兵
役机关通知为准,时间:8 月上旬)
武装部组织体检合格的学生填写《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并将《应征公民政
治审查表》和学生名单移交保卫(部)处,由保卫(部)处协调上兰派出所进
行政治审查(时间:8 月底前)
武装部根据兵役机关确定的入伍名单,通知学生本人到校武装部填写《中北大
学在校生应征入伍登记表》,并告知学生通过就读学院办理各项休学、离校手
续(时间:9 10 日前)
武装部根据兵役机关规定的时间节点,通知入伍学生准时到接兵单位报到(9
15 日前)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为入伍学生办理补偿、代偿学费事宜(时间以学生工作
部(处)规定为准)
附件 2
我校学生退出现役后复学工作流程
学生持复学申请、《退伍证》到校武装部报到;
(学校只在春、秋学期开学之际受理复学申请)
本人持武装部审查意见到教务处、所在学院、保卫处等单位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将本人服役档案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存档入伍时未办理学费补偿的同学,持《补偿代偿申请表》到学生工作部(处)申办补偿和减免学费手续。
我校党办 2014 4 11 日印发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