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根据本部门教学与科研的需要提出聘请教授的名单;
2、外聘教师填写《我校聘任名誉(客座/讲座)教授审批表》,并提供本人的相关材料。
3、经单位研究签署具体意见,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
4、用人单位将《我校聘任名誉(客座/讲座)教授审批表》和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各一份报人事处师资科。
5、人事处领导审批,并签署意见。
6、人事处师资科提供聘书。
7、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举行聘书颁发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