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本科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
八、指导校内、外竞赛及课外活动教学工作量计算
2、艺术类
(1)对外竞赛:
艺术代表队按照每年的实际竞赛或展演需要组织训练,集训期(集训期从学校批准参赛文件日起开始计算,比赛期时间以演出或竞赛的规程为准)每天训练2次,每次计2个工作量;竞赛或演出期每天计6个工作量。
(2)校内展演实践:
艺术专业教师指导校内展演实践,参与教师以活动文件为准;指导整场音乐会或艺术展览,一场计20个工作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