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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5-01-15 发布人:art阅读数:
我校教务处
教字[2015]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提高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作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学院

1、学院要对指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1次;

2、以专业为单位,利用周活动时间,开展有关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工作会议多次;

3、以专业为单位(或以学院为单位)对学生进行集中培训2次。

      1) 如何做好本科毕业设计(论文);

      2)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写作格式和内容规范。

      4、学院应成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专项组,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二、指导教师和学生

1、指导教师每周至少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检查,进行必要的指导;

2、学生必须于答辩前一周完成本科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撰写。导师在此之前必须进行认真审阅、修改,至少2次;

3、指导教师要对学生的译文质量进行把关。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格式进行把关。

         指导教师要对学生设计说明书(论文)的抄袭拼凑现象进行把关。

         对不符合要求的论文有权令其重做,推迟答辩。

4、指导教师评语、评阅人评语、答辩委员会评语必须按要求认真书写,要有针对性,要指出论文的不足。切忌空话套话,成为“万能”评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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